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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数学与统计学院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‍
发布时间: 2021-09-03 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商丘师范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班主任岗位职责。

一、班主任实行校、院两级管理。学校负责班主任制度建设、培训培养与评优评先;各学院负责选聘配备、过程管理、组织实施与总结考核。班主任在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
二、班主任任期一般为四年(专科为三年),无特殊情况,学生在校期间不更换班主任。除非出现《商丘师范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第三条更换班主任情形之一。

三、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,包括学生修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、学科专业状况、学科前沿问题、学科专业和发展前景等,结合学生的个人兴趣和专业发展要求,指导学生选择成才方向和特色发展途径。

四、做好学生学业规划指导,结合教学过程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、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教育,指导学生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,指导学生制定学业发展规划、科技实践创新计划。对学业困难的学生给于帮助和鼓励,与辅导员共同做好困难学生的预警帮扶工作,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
五、掌握国家就业方针、政策,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,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市场拓展。加强对学生的创新教育、就业帮扶、考研辅导,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。关爱特殊群体学生,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。

六、做好学生研究生考试指导、辅导等工作,提升考研率。

七、做好在学院每年一次举行的教学技能大赛中的学生指导工作。

八、做好本科生日常工作,一年级、二年级和三年级班主任每周最少两次进教室辅导,并在《班主任日常考核表》签名;毕业班班主任要求每月最少一次召开班会,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作年终考核。专科生以此类推。

九、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。主动与任课老师、辅导员沟通,了解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个性差异,参与每年“十佳学风班级”评定工作。

十、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。考核等次包括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%,良好及以上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50%。

十一、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是:专业思想教育情况和学生学业规划指导情况(A)、就业创业指导情况(B)、研究生考试等指导情况(C)、技能大赛情况(D)、班级学风建设情况(E)、日常管理情况(F)和平时参加校级和院级活动会议出勤情况等。

十二、班主任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,包括班主任自评、学生评议和学院评议,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、教学质量考评、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。

十三、发放津贴标准及评选校级“十佳优秀班主任”按照《商丘师范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、十八条执行。

十四、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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